首页|中心简介|政策法规|校内规章|助学贷款|奖助学金|勤工之家|下载专区

  当前位置:文章正文  
关于发放2024年春季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
2024-03-14 15:34  资助中心

各学院:

按省资助中心要求,我校春季国家助学金(含退役士兵专项)本学期继续实行分四次按月发放制度,此次发放第一次春季助学金(2月24日-3月14日)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发放对象

1、去年秋季获评国家助学金的在籍本科生、获退役士兵专项的退役复学在籍学生

2、今年3月份复学的退役复学学生可新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,此批学生请尽快到校武装部报到并办理复学手续,并准备入伍证、退伍证、复学申请、身份证等材料以备审核,待材料审核完毕后预计春季第二次再行合并发放。

二、取消受助资格情况

去年寒假至今有违反校级校规,或退学、休学、走兵、去世等学籍有异动的情况,均取消本科生助学金及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的受助资格,请各学院按附件分本部、药护分别汇总信息。

三、核对发放

此次将按去年秋季发放的人员及银行卡信息进行发放,发放金额为秋季金额四分之一。春季不再重新收集卡号,非必要不变更卡号,如确要变动请及时报备至辅导员,学办主任汇总后报资助中心。签字核对时如有转专业、转学院、降级等情况均在原班级、原学院组织签字。春季助学金只签字核对一次,后续三次将按照此次发放情况分月打卡发放,请务必不要注销银行卡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请以学院为单位,3月21日前(下周四)将纸质签字表及取消受助资格表(电子及纸质版)交至资助中心。后续三次发放不再收集纸质签字表,届时只通知收集取消受助资格表。

五、温馨提醒

各学院、各班级要做好信息保密管理,加强信息安全意识,防止银行卡等重要信息外漏。受助学生收到资助金后,要防范电信诈骗并合理规划资金使用,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。常去爱心超市转转,用志愿汇信用时长免费兑换生活物资,将温暖传递给更多的人。

学生管理资助中心

2024年3月14日

关闭窗口
工作流程 -更多-  
· @新疆地震受灾湖医药学子… 01/23
· 2024年春季勤工助学岗位招… 02/29
· @甘肃、青海、新疆籍湖医… 12/20
· 关爱前置,资助暖心——关… 08/22
· 风雨与共!关于台风受灾学… 07/28
· 湖北省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… 07/05
· 关于发放2024年春季本科生… 03/14
学生天地 -更多-  
· @新疆地震受灾湖医药学子… 01/23
· 2024年春季勤工助学岗位招… 02/29
· @甘肃、青海、新疆籍湖医… 12/20
· 关爱前置,资助暖心——关… 08/22
· 风雨与共!关于台风受灾学… 07/28
· 湖北省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… 07/05
· 关于发放2024年春季本科生… 03/14

版权所有:湖北医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:0719-8891092

通讯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邮政编码:442000 建议使用1024*768像素、IE6.0以上浏览器